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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王反诉圣象

标的590万
1998-09-14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齐枫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近期,建材行业因市场竞争引起的“狮象大战”再起波澜。8月底,“森林王”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反诉“圣象”,要求索赔590万元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
“森林王”和“圣象”分别是隆重地板——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纤维地板的品牌。不久前,圣象强化复合纤维地板经销商将一份索赔555万元的诉状递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,状告目前生产三层实木地板的企业——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违反《广告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有关规定。该案已于8月3日开庭审理。此案刚开庭,“森林王”就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反诉“圣象”,并于开庭后正式向法院起诉“圣象”,索赔590万元。

“森林王”起诉“圣象”代理销售的“强化木地板”,不是木地板而是纤维板,在做宣传时用自己的优点和其他装饰材料的缺点比较,给大理石类、地毯类、实木地板装饰材料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。

据悉,此案是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案件中索赔标的最大的一个,由于“森林王”和其中几家都有上市公司的背景,此案备受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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